近日,新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庞英须对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所做专题汇报作出批示肯定:“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扎实开展,质量和效果明显,下一步继续加强监督,取得实效”。
为切实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及省、市检察院的实施意见,根据邢伟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对全市检察工作的具体要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自身实际,迅速制定措施,采取固定值守与临时指派方式,真正实现了办公室机制细节问题随时沟通、重大疑难案件随时介入会商、公安机关日常执法办案随时监督、检察机关监督意见随时反馈、法律适用专业问题随时解答。
另外,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直接对接,设立刑事案件报捕前、移送审查起诉前“1+1”预审制度,对个案起到切实把关作用,同时还能及时汇总分析问题产生的规律和深层次原因,起到“治已病,防未病”的效果。
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改变了监督与协作分立的简单、机械思维,树立起“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精准监督”的检察新理念,形成了以协作配合强化监督制约,以监督制约促进协作配合的侦察监督与协作配合良性运转机制,促进了检警“双赢多赢共赢”新局面的形成,充分发挥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法律监督上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