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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26  作者:  新闻来源:石家庄新华检察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代表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工作要求,按照“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连续多年成绩突出,被评为2016-2020年度河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防疫物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针对办案中发现快递公司邮递野生动物的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条件下检察办案需要,建立远程视频提讯平台,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237人次,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

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着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力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着力保障生态环境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的影响。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持续抓好落实高检院“1—5号检察建议”。结合我区实际,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民事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盖管理、防范与制裁虚假诉讼等工作,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全部督促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监督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所有信访案件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回复、3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律师等参加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二、深耕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不断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共批准逮捕378件675人,提起公诉806件1142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不批准逮捕249人,不起诉177人。追漏捕11人,追漏犯16人,追漏罪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7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件向法院提出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贯彻执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减少程序空转和不必要的办案环节,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一审监督案件23件,提请市院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件,均被采纳。共协助市院办结二审监督案件50件,提出提请抗诉意见3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件,立案55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3件,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开展专项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用水、食品和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扫黑除恶圆满收官

三年来共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2件287人,批准逮捕22件266人,不批准逮捕21人;提起公诉22件295人。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均位居全市基层院前列。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领导责任。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力推进,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奠定组织基础。

创新办案模式,凝聚工作合力。创建“1+2+N”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办案模式,即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均组建工作专班,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带头领办,2名检察官主办,若干名检察官协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狠抓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果。坚持提前介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从严把握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

聚焦深挖根治,促进长效常治。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和“长效常治”相统一。向纪委监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4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发出涉案财产处置意见25份。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管理漏洞,推进落实一案一整治措施要求,发出检察建议31份。为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贡献了检察力量。

四、坚持强基固本,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建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坚持做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立健全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针对办案关键节点进行风险防控。认真落实“三个规定”,针对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插手、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接触交往等行为,进行准确记录并及时上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加强巡视整改落实。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巡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针对反馈意见,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对照检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将梳理出的31个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巡视整改成果真正落地落实。

加强队伍素质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依托中检网院、检答网、学习强国等平台,积极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和参加《民法典》《高检院指导性案例》等各项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和学术研讨等活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推动检察队伍朝着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成效还不够明显,工作措施的针对性需要增强;二是更新司法理念还不到位,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四是纪律作风建设仍需持续深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启航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找准切入点、契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完善工作机制,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创新履职方式,有效防治企业违法犯罪,促使企业通过依法合规经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华建设。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彻底清除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变异隐藏的土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推动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面对重罪比例下降、轻罪比例大幅上升的新特点,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降低逮捕率,降低审前羁押率,减少社会对抗和戾气,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推进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大优秀人才培养力度。深入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刀刃向内,狠抓突出问题整治,解决顽瘴痼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以更加优异检察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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