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我院专委史振利、四部副主任翁辉陪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国伟、石津灌渠负责人,到我辖区调研督导石津灌渠沿线环境污染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史专委向督导人员介绍了新华区内石津灌渠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及我院落实检察建议所做的努力,省市院领导对我院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随后,我院同省市院领导、石津灌渠管理处相关人员对石津灌渠新华区沿线进行了巡查,现场查看了石津灌渠赵陵铺管理处附近的垃圾清理、古城西路40号附近的围栏破损、柳城路附近大堤的违建饭店的整改情况,对纳帕溪谷小区外的石津灌渠沿线的垃圾堆放清理工作进行了下一步的安排部署。

国伟指出,作为检察干警要深刻认识到保护石津灌渠水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把保护好石津灌渠水流域环境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来抓,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依法督促沿线地方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还要强化属地管理,压实河长责任,协同推动解决灌渠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石津灌渠打造成以“生态线、生命线、安全线”为一体的靓丽风景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