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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加出来的美味”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新华区检察院召开食品非法添加治理座谈会
时间:2025-04-27  作者:  新闻来源:石家庄新华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民安之基,关乎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北方人饮食结构以面食为主,面食安全更是重中之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持续开展好“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工作,新华区检察院于4月21日下午召开食品非法添加治理座谈会,邀请市监局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就食品非法添加问题,研究讨论治理方案。

会上,检察官介绍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新华区检察院对面包、面条等多种食材样本进行抽检,发现存在非法添加问题。

一是面条问题,随机购买的辖区菜市场三家店铺的面条,均检测出硼酸。

二是面包问题,在随机三家店铺的面包检测中,某店铺面包被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针对上述问题,新华区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规定,向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对辖区内面包、面条等面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检测项目,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行为。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对食品生产者的日常活动监督,定期培训指导,明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新规,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自觉合法生产食品,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新华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并以此次磋商会为契机,持续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检察监督,为辖区群众的“舌尖安全”保驾护航,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温馨提示:

【硼酸】硼酸属明确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其毒性会在人体内累积,影响消化酶作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 - 2024),自 2025 年 2 月 8 日起,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禁止用于面包、糕点等食品,此类违规添加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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