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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认识大哥能“捞人”?真“刑”!
时间:2025-05-13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湖北省来凤县法院对一起以“托关系捞人”为名的诈骗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叶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3年8月,来凤县居民易某某的哥哥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全家人急于为其办理取保候审、争取缓刑之际,叶某某主动接触易某某,谎称“认识某位‘大哥’,可通过关系‘捞人’”。信以为真的易某某一家东拼西凑筹集3万余元交给叶某某。

叶某某收取钱款后,通过微信P图伪造转账记录,谎称已将钱转交“关键人物”,并以“正在操作”“需要时间”等理由搪塞家属。实际上,3万余元已被叶某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所谓“捞人”纯属虚构。直至2024年易某某哥哥刑满释放,骗局才被揭穿。案发后,叶某某退还全部赃款。

来凤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疏通关系”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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