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鼎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扛起服务大局政治责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新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并实施《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现代化、国际化魅力新华建设的实施意见》,助推检察工作与全区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坚持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配强扫黑除恶专班力量,持续完善实质性提前介入、院领导包案、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会商等四项涉黑恶案件办理机制。全年共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15人,起诉率100%。2021年,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摸排相关线索4条,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把办案效果切实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圆满完成“六清”任务。我院荣获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2人被评为河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张国安等22人涉黑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典型案例;王增梅等21人涉黑案,作为典型案例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推荐至最高人民检察院。
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参与新华区小街小巷整治提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专项行动,赋能新华区高质量发展。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216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72人。办理“601”组织、领导传销专案,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涉案人员达173181人,涉案金额达84亿余元,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治力度,2020年开展“断卡行动”以来,提起公诉243人,全力切断“两卡”犯罪链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办理涉民企犯罪案件21件32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企业安心经营提供法治保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0件56人,促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
着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要求,组织调动48名检察干警参与一线社区值班值守,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依法从重从快办理涉疫案件4件6人。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李某等人生产销售黑心棉被销往藁城疫区一案,依法提起公诉。持续完善远程视频提讯平台,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630人次,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社会治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创新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筑牢法治防线保障民生民利。坚持生态优先,有效落实“河(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对一起危害南水北调水质的污染案进行公开听证,有力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南水北调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保健品乱象治理、保护民心河等专项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深入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充分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接待群众来访305件704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70件157人次。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实现100%。开展重复信访工作“回头看”活动,11件重复信访案件全部化解,息诉率达100%。组织信访申诉案件简易听证4件,有效提升申诉案件办理质效。邀请有关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民委员、专家人员等168人,参与公开听证49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力度和温度。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6万元,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关爱成长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深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18人,不捕率72%;不起诉8人,不诉率44.44%。加大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力度,附条件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率50%。探索异地帮教模式,与相关检察院会签《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考察协议》,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一起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委托异地检察院开展帮教考察的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优秀案例,并被推荐至河北省政法委。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实现100%提前介入。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推动校园法治教育有序开展。
三、贯彻新时代检察理念,助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做深、做实、做细。共办理各类案件1889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702件,审查起诉案件1031件,民事监督案件123件,行政监督案件5件,公益诉讼案件28件。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慎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559人,不批准逮捕214人,不捕率27.68%。提起公诉1196人,不起诉190人,不诉率14.08%。依法开展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工作,监督立案14人,撤案17人,纠正漏罪21人、漏犯39人,依法抗诉1件。减少程序空转和不必要办案环节,“案-件比”优化至1:1.0626,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132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上升至96.32%。推进完善同监委工作衔接机制,有效开展提前介入,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原正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郭某某涉嫌受贿、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执行法官崔某某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已提起公诉。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违规32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均已被执行机关采纳。立案侦查原石家庄监狱干警倪某、温某某玩忽职守案,现已提起公诉。
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更加精准。受理民事、行政一审监督案件40件,其中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市检察院已做出抗诉决定1件,法院改判3件,息诉和解8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积极落实“市级院主办、基层院协办”的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结市院立案二审民事监督案件8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已被全部采纳。积极落实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协助法院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针对非法套取公积金行为,依职权立案25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法院全部裁定再审并改判。向法院移送虚假案件线索29件。该系列案的成功办理为全市公积金虚假诉讼专项活动拉开序幕。
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做实。进一步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必办领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回应人民期盼。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8件,全部整改完成。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向法院起诉8件,法院已判决1件,全部支持我院的诉讼请求,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坚持强基固本,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培根铸魂,高标准锻造检察铁军。
推进党建工作落实落地。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队伍建设抓党建”工作理念,做到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坚持“严是爱宽是害”理念,压紧压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核心作用。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
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思想教育引路,全面贯彻落实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原则,持续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强化政治忠诚,筑牢信念根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开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讨论宣讲2次,谈心谈话126人次,警示教育大会8次。自觉接受政治巡察,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的19个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有关事项57件,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整治顽瘴痼疾2项。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活动,扎实办好为民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立“加强12309服务中心建设”等16项便民利民措施,群众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
提升检察工作精细化水平。秉持工匠精神,淬炼司法匠心,将细致作为基本要求、精致作为工作常态、极致作为目标追求,持续强化精准意识。全面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上级院每季度工作要点,每月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结合工作实际,逐人、逐案、逐条线分析查摆,促进办案质量稳步上升。对标“打硬仗、守规矩、出亮点”要求,依托中检网院、检答网、学习强国等平台抓实检察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新时代检察履职能力水平。2021年,1名干警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罪人才库。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员额管理、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案174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充分发挥领导办案“头雁效应”。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向人大进行公益诉讼、民事检察监督专题汇报2次。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4件均已办结回复,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347件、重要案件信息30件、法律文书330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切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服务新华区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仍需不断加强,监督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办理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的能力更应着力锻造。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2022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2022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履行检察职责。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更加坚定地忠诚核心、信赖核心、紧跟核心、维护核心,将政治热情转化为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的实际行动。
二是以更实举措参与社会治理。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找准切入点、契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目标导向,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为新华区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三是以更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理念,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四个监督,加强“两法衔接”,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坚定做好智慧检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以更浓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对“两抢一盗”、涉枪涉爆、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保持打击力度,加强食药环资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落实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拓宽公众参与监督途径,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干警思想防线。推动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聚力落实司法责任,努力提升履职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再启征程、接续奋进,力争推动检察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为现代化、国际化魅力新华建设贡献法治力量!